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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二级证书为转上海户籍必备条件之一
2009-02-23

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该办法试行期为3年。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欲申请上海户籍的外地来沪人员请速报名《采购师》和《精益生产师》的二级培训,早日拿到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为转户籍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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