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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全年滚动开班
发证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导单位: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主办单位: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项目概况:
2004年6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的颁布从制度上确立了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事业的社会地位。十七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明确指明了社会工作者今后的发展前景与方向。
这意味着社工正式成为一门新的职业,走上了专业化道路。社会工作是一种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艺术的手段去解决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职业。职业标准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是专门从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机构,经劳动部门批准取得了首批《社会工作者》的培训资质。培训结束参加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全市统考,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培训报名条件
(1)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非本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三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培训费用:
1、《社会工作者》(三级)培训费用1560元(含教材、资料等费用);
2、鉴定费:420元(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员培训报名表(报名时填写);
3、电子档证件照(背景为白色,其他格式按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
四、报名咨询:
电话: 54595750、54590750转210分机 金老师
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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