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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指导师(三级)》

 

200661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沪府办发〔200618号),转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意见》,《营养指导师》被列入本市首批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28个职业(工种)之一。

由于生活方式转变引起的慢性疾病日益增加、某些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等问题严重地影响着城乡居民的健康。城乡居民需要膳食营养指导,儿童青少年需要充足而平衡的营养供给,临床病人需要摄取特制的治疗膳食,营养知识需要在大众中普及…

国家正在拟订的《营养条例》中将规定:社区、幼儿园、学校,应配备营养指导人员,进行日常的营养咨询和健康干预;企事业食堂、餐饮单位,菜肴应由厨师在营养指导人员的指导下配制,两者共同完成对食谱的搭配、调整等工作。

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受市劳动局委托,推出《营养指导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通过培训将使学员掌握营养学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向一般人群、老弱妇幼等特殊人群和各类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营养保健、营养配餐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05年至今来长春藤培训中心培训的《营养指导师》的学员已达1243人。使学员不但改变了自身传统的饮食习惯提高了健康水平。也使部分学员因此而从事了自己喜欢的工作,例同学中有被港资的修身堂录用、有的被区教育局的配餐中心录用、有被健身房、美容院、养老院、妇婴保健院等录用为营养指导师。也有学员结伴自发组织开办营养指导工作室。

培训结束后,学员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鉴定考试,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营养指导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相关职业: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饭店营养配餐人员、保健食品销售

授课时间

每周六或日上课,学习过程约为三至四个月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和学历证明、相关职业工作证明、电子档证件照(背景为白色,其他格式按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

联系方法

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周一至五09:00 - 17:00

中山西路1858号凯托大厦303室(近宜山路口)

电话:5459575054590750 210    金老师

         

上海长春藤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 1858 号凯托大厦 303 室 电话:021-54590750 、021-54595750
传真:021-64279783 邮箱:cctpx@cct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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